国内外专家谈:孩子,有人打你,你就打他!(家园必读)
时间: 2022-06-02 作者:YHJ 阅读次数: 24《孩子,有人打你,你就打他!》一文曾经刷屏无数,文中爸爸的这种做法获得不少家长的认同,也往往这样教自己的孩子。但也有不少人认为:这种“以暴制暴”的做法鼓励孩子用暴力解决问题,有欠妥当。
孩子之间发生冲突,在家庭和幼儿园中都是不可避免的事,对于幼儿园老师来说,也常常面临“如何处理幼儿之间的冲突”“当班 上有孩子总喜欢攻击别人怎么办?”“如何向家长解释孩子之间的冲突?”等问题,在此,我们汇集了多位专家对此问题的看法,希望他们不同角度的阐述能给大家一些启发。
南京师范大学刘晶波教授
我不知道:
文章中这个孩子具体有多大,是幼儿阶段还是更大一点的孩子,因为这会影响到一些判定。但不管哪个年龄阶段,孩子之间的冲突,家长所听到的都是处理过的结果,而实际上,孩子之间的行为,我们要看过程。
一个孩子去打另外一个孩子,听上去是很不在理的一件事,但如果这是发生在婴幼几年龄段的孩子身上,他可能不是真的打,而是彼此在玩的时候,一个孩子对另外一个孩子在肢体方面的碰触,被对方误解为一种“打”。
我们做过大量的研究,发现幼儿阶段的孩子不太容易去识别他人的行为意图,有时候仅仅是相互之间嬉戏、逗着玩的行为,都可能被认为是一种“打”。另外,对“打”人的孩子来说,他出手时也不能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。
所以很多时候,孩子所说的“打”跟大人理解的“我被别人打了”的那个“打”,不是一回事。
父母对“我的孩子被别的孩子打了”的反应,取决于父母对孩子所说的“打” 的理解。文章中这个爸爸会想很多事情,认为自己的孩子吃亏了,但他可能没有深入到孩子的世界里,了解孩子对“打”的认识,就只是认为自己的孩子被打、被欺负了。
即便真的有“打”这个行为发生,我们也要从序列的过程来看待,行为往往是链条式的,而不是偶发的某个点上的事情。换句话说,没有人平白无故接受一个外力,除非是很偶然碰到,也就是俗话说的“一个巴掌拍不响”。那么到底你所看到(听到)的这个“打”,是由什么祥的原因点燃导火索,引到这一步的,父母也看不见,他看到的仍然只是结果。
孩子回来告诉你“我被打了”,但他往往不会告诉你在被打之前,他是不是也有冒犯别人的地方,有时候是他不愿意说,有时候可能他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否对别人来说是一种冒犯。这种情况下,父母这种快速的“我肉上扎了一个刺,要立马把它拔出来” 的处理方式,是有他的道理的,因为他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受伤害。
但这不是一个长久之道,孩子行为的发生和发展,是一个长项的过程,父母需要教会孩子的,是怎么跟着事情或者别人行为发生变化的过程去走,而不是单純地以牙还牙、以暴制暴。简单地告诉孩子“别人打你,你就打他”,有点莽撞,至少他没有尝试对人的行为本身做深刻的理解,要知道,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永远在,你要是让孩子打回去,可能还会有另外层面的问题。面对现在孩子身上出现的冲突,父母更需要去想的是,不是光这个年龄段会有冲突,其他年龄段也会有,在他的人生道路当中,会有很多很多跟别人的冲突。
我们应该想的是,怎么让孩子学会去处理这样的事,而不是仅仅纠结于“你欺负了我的孩子,我要立马回过去”,这可能是这个时代的特点,我可以理解这个爸爸的处理办法,但是不太赞成。
如果发生在我的孩子身上,我会告诉她,别人打你时,你要大声地说出“你不可以打我”,而不是用肢体上的行为回过去。用语言喊出来,这是很重要的一点。当你用你最大的声音告诉对方“你不可以打我”的时候,是可以震慑到对方的。但如果事情屡屡发生,成为一个经常性的问题,那就不是孩子单纯能解决的问题,需要成人的干预。
北京师范大学陈会昌教授
在父亲教孩子挨打还击这个问题上:
无论从精神分析、行为主义,认知发展理论等心理学流派看,还是在佛教、基督教的教义中,都一致认为,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、错误的。问题的关键在于,别的孩子打你,不一定是故意的,而你在挨打后反击,是故意的。在欧美发展心理学界和幼儿教育界,故意打人、对他入进行人身伤害都是零容忍行为,在幼儿园和中小学必然受到惩罚。
分阶段说,在婴儿、学步儿期,孩子的攻击行为基本上是非故意的,是天性导致。被打孩子的父母可以让孩子回避,如果孩子是在互相争抢玩具,互相推搡,摔跤时被打,父母不应鼓励孩子还手。
在幼儿期和小学期,班上有个别“坏孩子”会故意打人,故意伤害别人。对这样的孩子,成人需要告诉孩子的是,避免与这种故意打人的孩子交往,如果面临挨打,则可以采用“斥责。制止和躲避”的方法应对。
简单来说,第一步,后退三步;第二步,指着对方大声说“不许打人”;第三步,跑开。好汉不吃眼前亏。三十六计,走为上。
而现实中,很多孩子是:第一步,挨打;第二步,哭;第三步,向老师告状。“斥责、 制止和躲避”是我们多年来倡导的幼儿社会技能之一,注意,是幼儿社会技能,尤指中、大班孩子。甚至在中学阶段的教育实验中,这一点也很有效。
我同意皮亚杰的观点,他认为儿童的社会交往,成人不必过多参与,让他们自己去积累经验。如果父母教孩子在挨打时还手,孩子的人格。道德都没有收获;但是当孩子被打、感到委屈之后,他自己又去打别的孩子时,看到别的孩子被打得哭起来,他感到不好意思和羞愧,他的人格和品德就进步了。大多数儿童( 无心理疾病的)的社会交往策略都能在成人教育(尤其是学校教育)和同伴交往实践中逐渐得到正常发展,现在的问题是,父母干预得太多,肯定不利于孩子的独立发展。
最后还要补充一点,孩子挨打了,父母是否应该鼓励孩子还手,这不是个“是否”问题,而是价值问题。我上面所说的观点,是站在主流价值观立场上说的。“以牙还牙,以眼还眼”看起来很公平,但是,孩子自己独立这样做,和成人教孩子这样做,就有本质的不同。小孩子容易把成人的做法看作是绝对正确的真理,而失去独立探索的机会。马西亚说的“同一性早闭”就是这么形成的。西方心理学者主张,应该教育儿童沿着公正、关爱和宽恕的路线一步步推进,这就更是 一个价值观问题了,即使理论家们也有不同意见。
美国玛丽维尔学院陈忻博士
孩子在一个群体里
不仅仅要学习怎样和其他小朋友友好相处,更要学习怎样解决和其他小朋友之间的小冲突,怎样表达自己的立场和观点,怎样和别人协商、怎样分别从自己和别人的角度去看一个问题,这些其实都是人际交往的一些技巧。这些技巧也是随着孩子的年龄增长以及认知,情感的发展而逐步发展的。不管父母想怎么教,都不能离开儿童当前的年龄特点和发展现状。
在低幼年龄段的同伴交往中发生打人的情况,一种是幼儿不知道如何正常交往,有时候喜欢别人也喜欢用“打人” 来招呼。这种情况下,“打人” 者的父母要纠正孩子这样的行为,告诉他如果喜欢别人,应该怎么打招呼,怎么吸引别人的注意,怎么和别人一起玩。作为被“打”一方的家长,保护好自己的孩子,让孩子回避类似的危险就是了。当然,如果“打人”的一方家长不作为,确实很容易发展成“故意打人”。不过,我们也没有办法替别人去教育孩子。
对于0- 3岁的幼儿来说,很难想象他们和别人玩的时候父母不在场。所以,基本上可以说0-3岁的幼儿是在父母的监护下和别人一起玩的,不管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,在公共场所还是非公共场所,父母要做的是保护好自已孩子,以及教给孩子符合社会规则的交往技巧。
4-5岁的幼儿,语言表达已经很好,在美国的普遍原则是:如果别人动手,不要打回去,而是去寻求当时在场成人的帮助。在幼儿园,如果一方动手,另一方还手,双方都会被老师处理。
对于再大一些的儿童,如果打人的话就应该算是欺凌现象了。对于这个现象,一般家长和老师也是教孩子保护好自己,迅速离开,然后报告成人。并且要找到自己的朋友,和朋友一起行动,可以保护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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